读中学的女孩和同学谈起被养父性侵,学校及时报告让犯罪者被绳之以法;13岁女孩就诊时被发现怀孕,儿科医生迅速联系警方主动报告,为后期案件办理提供了帮助……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受侵害线索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医院或学校,相关案件之所以能得到迅速侦办,医生和老师主动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起了关键性作用。

新闻名词
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检察机关表示,有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是及时发现、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
正面
及时上报揪出恶魔养父
男子顾某收养了5岁的女童小优。顾某利用两人共同生活的便利,长时间、多次奸淫小优。直至小优上中学后和同学谈起,顾某侵害她的罪行才得以曝光。小优的同学赶紧将这一情况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向学校政教处主任进行了汇报。政教处主任向小优了解情况后,又向校长汇报,并求助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派出所报警。
经警方查明,除了小优,顾某还对其他4名未成年女孩实施了性侵害。最终,顾某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在另一起案件中,北京某区妇幼保健院儿科的杨医生接诊了一名13岁的女生小美。经诊断发现小美怀孕后,杨医生规范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为后期案件办理提供了帮助。医生在病历“处置”部分标注上“联系110,110建议回属地派出所”。警方依据杨医生强制报告的线索进行调查,找到并处罚了犯罪嫌疑人。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性侵害行为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客观物证易灭失。医务人员和与未成年人经常接触的学校老师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有关情况的便利条件。
作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学校也应加强情况排查,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立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制度,并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的性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反面
嫌疑人逍遥法外的背后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尽管多数情况是相关人员按照要求主动报告,不过仍有部分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后,未按规定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这不仅不利于司法机关及时发现犯罪线索,而且极易导致重要证据灭失,给案件侦破造成困难。
深夜,12岁的女孩小静蜷缩在诊室里,她的母亲请医生对小静是否遭受性侵进行检查。但奇怪的是,她的母亲却并未报警,犯罪嫌疑人依然逍遥法外。
据了解,小静的母亲没有工作,生活费都靠丈夫窦某提供,两个女儿都是她与前夫所生。她担心:“报警后就把事情闹大了,所有人都会知道,不利于两个孩子的成长。”
在这起案件中,医生也没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我劝过孩子母亲报警,和她说‘如果孩子经历这些,身心健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孩子的母亲说会去报警,我就没报告……”
据记者了解,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原因有多种。有的从业人员没听说过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不知道需报警;有的误认为该报告的是被害未成年人的家长,之后的事都由警方负责,与己无关;还有的因为被害未成年人的家长不愿报案,担心报警会引发矛盾纠纷,过多占用时间精力等,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措施
大数据筛查找到蛛丝马迹
像小静这种“无人报告”的性侵案,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呢?“大数据”监督发挥了关键作用。
记者了解到,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的情况,目前市检一分院已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性侵害”“身体损伤”等作为关键词抓取数据,通过与市检察机关未成年被害人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精准锁定未进入司法流程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实现“批量筛查”与“精准打击”。
在小静一案中,市检一分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小静疑似遭受性侵害,迅速向医院调取小静就诊的原始病历档案。调查核实后此案浮出水面。
检察院立即将线索转交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警方侦查发现,嫌疑人窦某趁与小静独处之际,多次性侵。后经法院判决,窦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严惩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对北京某医院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目前,市检一分院通过“线上初筛+线下初查”方式,发现性侵害幼女重点监督线索50余条,28条移送公安机关,最终刑事立案20余件;发现并向相关行政机关移送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线索11条,多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受到处理。此外,还就发现的医疗、教育、住宿行业中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向行业主管单位发出提示函。
追责
“黑心”门诊相关科室被注销
如果没有强制报告制度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小静的遭遇可能就会被“家丑不可外扬”的沉默吞噬。
据最高检发布的数据,去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线索源于强制报告的有3793件。同时,各地加大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追责力度,去年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对338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
在最高检此前公布的处罚案例中,辽宁一门诊不具备相关资格许可,却接待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少女做流产手术,且未强制报告。就诊少女通过网络认识了孙某,孙某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仍多次奸淫致其两次怀孕、流产。妇科医师季某某在明知对方为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该情况。女孩的妈妈报警后,孙某被抓获并判处10年有期徒刑。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门诊部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注销相关科室;涉事医师被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
还有一起学校负责人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被依法追责的案例。安徽一小学数学教师张某在学校教室、办公室及家中补习班等场所,多次对班内3名女学生实施猥亵行为。该小学上级管理部门、镇中心学校校长沈某听闻后,与该小学副校长钟某向张某和被害人家长了解情况。学校对张某作出停课处理,并要求张某自己与学生家长协商处理此事。在钟某见证下,张某向被害学生及家长承认错误,并赔偿被害人各10万元。后因群众举报案发,最终教师张某被法院判刑4年。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瞒报教师侵害学生案件线索,沈某被免去中心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钟某被免去小学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延伸
这些行业
都有强制报告义务
目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9家单位已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北京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
依据《意见》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都属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均负有强制报告义务。
上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责。相关单位或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将从重处罚。
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主任谢通祥律师也认为,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助于拓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渠道,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强化打击力度和威慑效应。同时,应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伤害救治、心理疏导等救助,改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状况。
此外,相关部门应对报案人信息保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及时报案者给予奖励表彰;同时,对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阻止报告的从重处罚。
(文中被害人等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林靖 文
视觉中国 供图
原标题:“强制报告”照亮隐秘的角落